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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看了早安財經文化出版的這本"過得還不錯的一年:我的快樂生活提案",心裡覺得還滿有共鳴的!作者葛瑞琴、魯賓在某個情緒中反問自己:"要怎樣才能更快樂?"。進而寫下了這個提案,並實踐了一年。其實我覺得絕大多數的人跟她一樣,對生活應該會抱有一種感覺就是"說不出自己哪理不快樂,一切都很好,也找不到甚麼不快樂的理由,可是應該可以再更加快樂一點吧?"。作者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,給自己為期一年的功課,讓自己了解快樂、貼近快樂並且更快樂!

作者給自己的課題從生活習慣的改善(睡眠品質的提升、運動、整理衣櫃...)、夫妻關係的進步(不要老是碎碎念、吵架的時候能夠幽默一點....)、自我充實跟挑戰(嘗試扮演好不同的角色、享受當下、適時的求助他人...)、擴張快樂領土(每天唱歌、學習小孩子笑、少說'不"....)、找到好玩的事物、放過自己饒了別人、適度的花錢、不要勉強自己的靈魂、學習專注(改善飲食、寫飲食日記)....等等,從生活習慣、人際關係到自己充實都包含了。

我還滿佩服她給自己這麼多目標要去達成,畢竟一年說長不常說短不短,很容易起了頭卻沒走到最後。不過,看完這本書我覺得能夠更快樂的人,很大一部分一定是那種能夠發覺自己問題->想辦法改善->接受新的挑戰->進化成更好的人->接受並欣賞自己。這個過程並不可能100%很快樂,設定一個目標沒有達成是痛苦的,要跳脫舒適圈去尋求改變是困難的,可是一但經過了,那個快樂覺對是雙倍的。我總認為那些能夠笑得自信、享受生活的人都是很能敞開心胸接受這些改變跟挑戰的人,他們可以接受自己一切,更重要的是,他們也接受自己所"沒有"的一切。

有幾個章節我印象很深刻,第一個是作者提到"但我必須承認-做自己,有實會讓我覺得很遺憾",我覺得自己很有同感,因為我常會覺得別人過得比自己快樂、生活比自己豐富,可是真的冷靜下來想想,如果今天換成是我過別人的生活,可能我根本不喜歡那個角色,我討厭一直配合別人、一直應酬,那些可能都是我做不來的事。身為"自己"確實很遺憾,因為世界上的角色太多、可以嘗試的事情太多,但是"我"就只有這麼一個,所以不要渴望自己擁有他人的生活,也不要因為別人說好玩,就覺得一定要去做。別人的好玩是別人的,自己覺得好玩才是自己的,很多事情並不適合自己。當我知道在地球的另一邊有個人跟我有著同樣的遺憾,並且把它寫成一本書,我覺得很有共鳴!

另一章是在討論"笑點"這件事,因為作者本身是一個律師,所以總是給人一種很好鬥的感覺,也常常用尖酸的話語去評論很多事情,讓聊天的氣氛很僵,有一天他讀到禱告詞"阿主耶穌基督,照顧您生病的子民;讓困乏的得以歇息;垂死的得到賜福;撫慰那些受痛苦的;憐恤那些受折磨的;庇護那些歡喜的。一切都因為您的大愛"。他一開始不懂為什麼禱告詞要為"歡喜的人"禱告,之後他才明白的說"這一生中所遇到的歡喜之人曾給我多少快樂-而且他們一定花了很大的努力,才能保持好脾氣跟樂觀。要沉重很容易,要輕鬆很困難。我們這些不快樂的人,吸走了快樂者的精力跟開心;我們仰仗他們的活力支撐,也仰仗他們減輕我們的焦慮。"。不論我們是以甚麼樣的程度在仰賴這些好脾氣的人,脾氣不好的人確實從脾氣好的人身上得到不少好處。脾氣好的人不能常隨便表現出自己的壞脾氣,因為這種偶發性的脾氣不好會招致別人會說這個人在耍大牌;可是脾氣不好的人無時無刻用自認為是表現自我的方式在表達自己,別人也只會說"他這人本來就是這樣,是朋友就要多包含"。這樣想想歡樂的人還真倒楣,雖然如此,但我還是想盡量當快樂的人,我曾吸走他人的精力跟快樂,當時的我跟身邊的人並無法一起向上提升,大家都元氣大傷。與其吸走他人的精力、不如成為讓他人仰仗的人,此外也儘可能跟常常開心的人在一起,那股力量才能持續向上!"快樂"這件事,嚴肅一點來說讓自己成為快樂的人應該是一種責任,對自己負責也對親近的人負責。所以提醒自己,請珍惜身邊能夠給自己正面力量的人!

我覺得很難具體表達'快樂'到底是怎樣?有沒有上限?我最近給自己的快樂感覺打85分,因為我最近的情緒平穩很多、不再無不時的生悶氣、跟媽媽大小聲的次數少了很多、規律的運動、飲食節制、花錢也都在控制下、每天下班趕著回家做自己喜歡做的事、在工作中開始找到一丁丁丁點的樂趣。快樂很難描述,但快樂的生活絕對不會是放肆的想做甚麼就做甚麼,就像作者在找快樂的過程中所設定的目標,幾乎都是在學習自我約束,學習少吃垃圾食物、學習不要抱怨等等。

此外,我想快樂是一種感覺,能感受到自己的生活是持續在學習、能與他人貼近、付出關愛等等活著的感覺。或許是一種自在,能夠了解自己的狀態、對自己所處的空間感到自在、珍惜自己有的、不羨慕他人。也或許是一種實現,有生活目標、擁有生活的自主權的感覺。我想快樂應該隨時可以追求,只怕自己不去找而已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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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五五二十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